作者: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2-12-06阅读量:次
唐薇是一名法官,将工作看得很重要,双方在调解的时候就达成了一致,男方希望女方能够回归家庭,而女方不能放弃自己的事业与追求,甚至为了离婚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
在看这个案件的时候,弹幕上有很多疑问“既然双方都同意了,直接去民政局为什么要起诉呢?”“直接协议离婚不行吗,为什么要上法院啊?”“为什么要诉讼离婚?”
什么是涉外婚姻?
随着全球联系的加强,有越来越多的涉外婚姻的出现。还有因为工作、学习原因不得不分居两国的“跨国夫妇”。这种情况下,在国内的一方想要离婚应当怎么办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为您提供响应的解决办法。
一、夫妻一方生活在国外,一方在国内,怎么离婚呢?
首先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本人到场办理,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需要等一个月后双方再次来到民政局确认离婚,少了一方都离不成。
二、实在无法回国,是否可以申请网上开庭?
这几年啊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线上开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在涉外婚姻、跨国离婚诉讼中因为当事人受到时间、空间等条件的限制,可以申请网上开庭。
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法律会带来不同的法律结果,所以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确定管辖法院非常重要,这将会影响离婚诉讼的方方面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当然。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国外离婚判决在中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六、涉外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财产分割则要看财产所在地。如果该财产在中国境内,人民法院将会适用中国法律予以分割。而财产在国外的,因为取证困难等原因,若无法查证的财产人民法院通常不予处理。
那么,通过上述讲述,你是否对涉外婚姻和跨国离婚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呢?下次看电视剧的时候不会提出“为什么都同意了要向法院诉讼离婚”之类的问题了吧。
这类离婚纠纷比传统的离婚纠纷更为复杂,律师在这类案件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能帮助您处理该类法律事务,助您迎来更加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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