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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第一次起诉离婚能成功离婚吗?没能判离怎么办?

作者: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2-11-24阅读量:

作为婚姻律师,我们遇到很多客户的第一诉求就是“离婚”,甚至为了摆脱不如意的婚姻,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均可做让步。想离婚就一定离得成吗?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应该是自由的,这世界上没有离不成的婚。但是在实际中,绝大部分的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都会被判决不予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应当怎么做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为您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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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需要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而在实践中,百分之八十的离婚纠纷并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所以要想迅速地离婚,最好是在离婚纠纷的诉前调解程序中争取调解达成离婚意向。

那么,法定离婚情形有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是离婚的第一标准,但是又是一个很朦胧的界限。起诉离婚时,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针对性地证明感情已破裂,不然再多的证据,再声泪俱下,法院还是不能判决离婚。

值得一提的是,家暴需要有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并且不止一次。分居两年要求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无论是因工作原因还是其他原因条件都不成立,并且分居期间要求没有任何的经济往来、情感交流。

那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接下来应当怎么做呢?

1.继续分居。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后六个月可以再次起诉。这时提交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作为证据,加上这期间持续分居的证据证明并未和好,感情确已破裂,第二次离婚成功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

2.断绝联系。在这期间和对方联系一定要少之又少,尽量不联系,除非不得不回复的消息。

3.切忌开始新的感情。有很多当事人会觉得,感情已经破裂了,也起诉离婚了,我可以开始新的感情了吧。千万不行。这时候虽然夫妻感情已破裂,但是在法律上你们还是合法夫妻,倘若这个时候开始新的感情,可能被认定为出轨或是重婚,在财产分割上对你十分不利。

假如您还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纠纷争议期间或者分居期间,千万要将孩子带在身边,加深与孩子之间的感情。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年龄、成长环境等因素,选择最利于子女成长的方案。

离婚,伤身体又耗心力。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必要时可以寻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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