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婚姻不总是一帆风顺的,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离婚的财产分割也是存在风险的,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卢先生找到道华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团队,道华婚姻家事团队指派隋悦然律师和袁若青律师承办此案。
卢先生与张小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卢先生与张小姐登记结婚后,由卢先生父母出资购置位于深圳市某区房屋两套,登记在卢先生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卢先生还购入百万路虎一辆。
2022年双方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分割财产,女方要求卢先生补偿金额100万元,并要求房屋和汽车还有两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卢先生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卢先生充分信任道华律师事务所,将该案件全权委托给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面对卢先生千万的家庭财产分割问题,道华律师抓住案件要点,通过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整体的讨论研判,制定诉讼方案,多次与卢先生妻子当面交涉,据理力争。最终使得当事人双方调解成功。帮助我方当事人卢先生争取到房屋所有权、车辆所有权、两个孩子抚养权并免去100万元需要支付给对方的补偿款,节省了高达8万余元的诉讼费用,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夫妻双方对簿公堂。
办案经过:
隋悦然律师和袁若青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分析了卢先生的家庭财产状况,找到法律上对我方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分别有利的事实,并从卢先生口中了解案件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点。通过梳理案情,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发现本案存在对我方当事人有利的情况,即房屋是由卢先生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卢先生名下应属于卢先生个人财产。因此可以在房屋所有权上为我方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经与当事人卢先生沟通,卢先生还是希望调解解决问题避免诉讼带来不利影响,并综合各方考量,道华律师确定了调解方案。
确认方案之后,道华婚姻家事律师通过梳理当事人的银行流水,发现当事人流水并未析清相关款项的来源,不管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张女士的分割要求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算。
因此,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全面细致的将当事人的银行流水按照时间段进行分类,以数据可视化的方式体现出属于我方个人财产的部分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同时,双方因为感情破裂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提出分居状态内所获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结合过往办案经验,辅之大量检索的案例。通过情理和法理的双重调解下,力保当事人财产权益最大化。
案件结果: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1、二子女抚养权归卢先生。
2、双方确认两套房屋均属于卢先生的个人财产,不进行离婚分割。百万路虎归卢先生所有。
3、关于财产补偿:卢先生仅需要补偿张女士10万元。
道华评析:
离婚过程中,争议经常聚焦在财产属性及如何分割问题上,往往当事人不清楚如何认定财产属性,也不知道正确分割的计算方式,一旦分析清楚,双方之间即可破冰,即避免对簿公堂,也降低离婚成本。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作为长期致力于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针对案件中所呈现的法律问题和围绕案件要点作出严谨、细致、全面的研判与解析,全盘考虑各种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细节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案策略及诉讼解决方案,以实现我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